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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物业公司-充分发挥社区党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2-10-06 13:43:38 浏览:
苏州物业公司:记者从26日召开的苏州相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从今年起,该区将对新建住宅小区、老住宅区、拆迁安置小区和混居小区实行分类物业管理,逐步推行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1+3”模式。
建区以来,相城区城市化建设迅猛发展,不仅越来越多的商业住宅楼拔地而起,原有的行政村也纷纷“撤村建居”,给物业管理带来巨大挑战。近年来,该区出台一系列物业管理办法,引入85家高水平物业服务企业,将152个住宅项目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其中34个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了业主“自治”。
26日举行的相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该区确立了今后要对新建住宅小区、老住宅区、拆迁安置小区和混居小区的物业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新建住宅小区将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将按照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选聘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老住宅区和拆迁安置小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其管理方式由所在地政府决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根据业主代表大会决议选择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此外,相城区今后还将建立进驻物业企业资格会审制度;定期、分层次考评全区物业管理项目,由各职能部门“合力”完善督查考核机制;逐步推广“1+3”物业管理模式,即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提倡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充分发挥社区党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